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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在合约中,标的物的数量、规格、交割时间和地点等都是既定的。
(2)场内集中竞价交易:期货交易实行场内交易,所有买卖指令必须在交易所内进行集中竞价成交。只有交易所的会员方能进场交易,其他交易者只能委托交易所会员,由其代理进行期货交易。
(3)保证金交易: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即可进行数倍于保证金的交易。这种以小博大的保证金交易,也被称为“杠杆交易”。期货交易的这一特征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保证金比率越低,杠杆效应就越大,高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就越明显。
(4)双向交易:期货交易采用双向交易方式。交易者既可以买入建仓,即通过买入期货合约开始交易;也可以卖出建仓,即通过卖出期货合约开始交易。前者也称为“买空”,后者也称为“卖空”。
(5)对冲了结:交易者在期货市场建仓后,大多并不是通过交割(即交收现货)来结束交易,而是通过对冲了结。
(6)当日无负债结算: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也称为逐日盯市。如果交易者的保证金余额低于规定的标准,则须追加保证金,从而做到“当日无负债”。当日无负债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保障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
2.期货与远期的区别
(1)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期货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是交易双方私下协商达成的非标准化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没有任何限制。
(2)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是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远期交易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调节供求关系、减少价格波动的作用,但由于远期合同的流动性不足,所以限制了其价格的权威性和分散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