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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时间期限大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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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板块2009年10月,创业板正式启动。

2.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三板市场,官方名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3.上海证交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

4.深圳证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

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条件,对于个人投资者的要求之一为应具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

6.1694年成立了英格兰银行,其成立标志着现在银行制度的确立。

7.1602年,荷兰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有形、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标志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初步形成。

8.1984年1月,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至此,中国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

9.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10.1987年,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