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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证券交易印花税:
(1)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属于行为税类,是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单独对卖方收取的,而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额征收的一种税;
(2)我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确立的股权转让依据,按确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目前,我国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企业)买卖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3)A股证券印花税基本税率为0.1%,且单向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
2.根据2002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业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此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3.QDII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
(1)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
(2)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
(3)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
(4)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