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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其中“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2.关于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规定,托管机构在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各中标承销团成员应通过招标系统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选择托管。逾时未填制的,系统默认全部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3.基金运作费,指为保证基金正常运作而发生的应由基金机构承担的费用,包括审计费、律师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人大会费、开户费、银行汇划手续费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生的这些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5位的,即发生的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法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费用如果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5位的,即发生的费用小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4.按照标的物的不同,金融市场可以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
5.商品期货市场的产生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金融期货市场则是20世纪70年代金融创新的产物。目前,世界金融期货交易的品种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股指)期货和个股期货。
6.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当日交割是在买卖成交当天办理券款交割手续;普通交割是买卖成交后的第4个营业日办理券款交割手续;约定交割是买卖成交后的15日内,买卖双方约定某一日进行券款交割。
7.证券公司申请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①申请书;
②关于借入或发行次级债的决议;
③募集说明书或借入次级债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