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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例如商品已经售出,但企业为确保到期收回货款而暂时保留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时,该权利通常不会对客户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构成障碍,在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企业确认相应的收入。
2.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3.收入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1)含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确认条件:
①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③经济利益的流入金额能可靠计量。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5.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也可以分类计提。可对多方面情况相同的存货,合并计提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