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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疑难重点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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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哪些区别

1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亲友

3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委托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被代理人进行授权,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约束,若无具体授权,则无请求权、和解权、变更权等实体权利。

3.间歇性精神不正常的成年人,对在精神正常期间的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如果是犯罪,需要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4.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5.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其财产用于清偿。也就是说需要先找企业,再找投资人不能不分先后顺序

6.不动产进行了登记抵押权人可以对抗第三人抵押权没设立,无法对抗第三人。

7.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