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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十大必备知识点-超重要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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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经济法》十大知识点

1.“赠与”与“遗嘱”

①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你想赠,别人得要,赠与才能成立。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成立赠与。例如:“给我养老送终,我把我所有的财产给您”属于遗赠抚养协议;我愿意送,人家也得愿意给我“养老送终”才行,因此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②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若某个人想订立一份遗嘱,他只要自己订立就行,不需要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形下就能订立遗嘱。

2.代位权诉讼与撤销权诉讼

①代位权诉讼: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②撤销权诉讼: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债务人承担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注意无论是代位权诉讼还是撤销权诉讼,原告债权人)败诉的,都由原告债权人)自己承担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

3.“以上”、“以下”、“不满”等是否包含本数

①含本数: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