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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4.我国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违反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6.在整个卫生法律体系中享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7.调整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具体卫生行政法规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8.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9.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一般量是200毫升,最多量不得超过400毫升。
10.受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