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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药物相互作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合并或先后序贯使用时,所引起的药物相互作用和效应的变化。
2.Ⅰ期临床试验:是在人体进行新药研究的起始期,主要目的是研究人对新药的耐受程度,了解新药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过程,提出新药安全有效的给药方案。对象为健康人。
3.Ⅲ期临床试验:是Ⅱ期临床试验的延续,目的是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新药疗效和安全性评价。要求在Ⅱ期临床试验的基础上除增加临床试验的病例数之外,还应扩大临床试验单位。多中心临床试验单位应在临床药理基地中选择,一般不少于3个,每个中心病例数不少于20例。各项要求与Ⅱ期相似,但一般不要求双盲。
4.氨基糖苷类与硫酸镁、筒箭毒碱、安定合用,可加强呼吸肌麻痹作用。
5.β受体阻滞剂与硝酸酯类合用,抗心肌缺血作用增强,常用于心绞痛治疗。
6.纳洛酮抢救吗啡过量中毒。新斯的明对抗筒箭毒碱所造成的呼吸肌麻痹。
7.服用阿司匹林等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消化道出血,甚至静脉输注高渗溶液均有可能导致颅内出血、出血性坏死性肠炎。
8.特异质反应:也称特异性反应,由于先天遗传异常,少数病人用药后发生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无关的有害反应。该反应与遗传有关,与药理作用无关。先天遗传导致的对某些药物异常敏感。大多是机体缺乏某种酶引起,使药物在体内代谢受阻。即使很小剂量也会发生,且其反应严重程度与剂量成正比。
9.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CT)。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在正规药房或药店调配、购买、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的药品。
10.药物的效能:指药物所能产生的最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