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试读内容):
1.资源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2)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2.资源税纳税范围:
(1)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产品征收资源税,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不征收资源税(出口也不退);
(2)不是对所有资源都征收资源税;
(3)资源税在特定环节征收,这点和增值税有很大的区别;
(4)单位和个人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与、以物易物等视同销售,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3.资源税的税目:
(1)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