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简介(试读内容):
1.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利润的10%计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公司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50万元的罚款。
4.股票发行的数字条件:
(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2)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4)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由一个股东单独投资组建或特定人数的股东联合投资组建的企业法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一般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