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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新设立的中国银监会行使。
2.《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5)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6)经理国库;
(7)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