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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2.无因管理
(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3.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随之成立。
4.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