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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土方开挖规定:
(1)开挖应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2)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3)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及时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宜在设计路床顶标高以上预留至少300mm厚的保护层;
(4)挖方路基施工遇到地下水时,应采取排导措施,将水引入路基排水系统,不得随意堵塞泉眼;
(5)路床土含水量高或为含水层时,应采取设置渗沟、换填、改良土质等处理措施,路床填料除应符合相关规定外,还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能。
2、路基填料一般规定:
(1)宜选用级配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
(2)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严禁作为填料;
(3)粉质土不宜直接用于填筑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的路床,不得直接用于填筑冰冻地区的路床及浸水部分的路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