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哈佛考试

易哈佛 \ 执业药师(西药) \ 《法规》夯实基础必备考点53条
《法规》夯实基础必备考点53条
浏览次数:
简介(试读内容):

1.我国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法律有《刑法》《广告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等。

2.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

3.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部门,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4.医疗机构、戒毒机构以开展戒毒治疗为目的,可以使用美沙酮或者国家确定的其他用于戒毒治疗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5.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6.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

7.教学科研单位只能凭《购用证明》从麻醉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8.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9.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注册商标,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