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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历年常考知识点预习——让你轻松备考不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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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

2.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公民、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行为行为结果

3.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法的形式和其制定机关

(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法规: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4)特别行政区的法:全国人大或特别行政区。

(5)规章: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所属部委及直属机构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6)国际条约:国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