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哈佛考试

易哈佛 \ 初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高频考点精编——名师归纳整理
《经济法》高频考点精编——名师归纳整理
浏览次数:
简介(试读内容):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出版、发表”无关,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4.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属于雇佣关系的为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

5.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