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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哈佛
\ 注册会计师(CPA)
\ 《会计》高分必看知识点——精选必背
简介(试读内容):
1.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初始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不得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不得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但是,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应当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因其价值通常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也至少应当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4.如果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据此判断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当计提多少资产减值准备。
5.资产组进行减值,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资产组(包括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如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6.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
(1)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2)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7.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调整后预计净残值)孰低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可收回金额。
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在资产负债表列示于“持有待售资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