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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固定资产是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外购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4.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6.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记入“累计折旧”科目)。且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不进行折旧,下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下月不再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