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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管理不善导致的存货盘亏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利润表的“营业成本”项目反映的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含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出售固定资产的净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3.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4.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应该计入到其他业务成本中。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按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5.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的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6.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等。而业务招待费属于管理费用的内容。
7.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购买企业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应付账款。
8.自然灾害造成的包装物毁损计入营业外支出。
9.增值税是价外税,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0.企业销售商品为购货单位代垫的运费,计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