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哈佛考试

易哈佛 \ 初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基础》备考常用基础高频重点
《经济法基础》备考常用基础高频重点
浏览次数:
简介(试读内容):

1.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

(1)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公民)、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2)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行为(行为结果)。

2.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