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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三级召回应每7日报告。
2.药品批发质量管理检查中,严重缺陷项目的数量是10项。
3.在指定的药学专业杂志上仅宣传处方药名称(含通用名和商品名)的无需经过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审查。
4.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某药品生产企业绝对化夸大疗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6.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应至少保存2年。
7.应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的是药品标准被取消的药品。
8.可以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的是中医诊所。
9.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可以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时使用。
10.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应该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