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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3、民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4、法律关系是有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5、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形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做不同的分类。
6、仲裁具有三个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