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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哈佛 \ 二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绝密考点总结【送分】
《工程法规》绝密考点总结【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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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了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

2、二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四类。初始注册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行政法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律;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律的系统性解释文件和对法律适用的说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效力最高。

4、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5、《物权法》规定了可以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同时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6、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建筑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不少于30%

8、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得抵押,但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