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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备考必学预习知识点【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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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试读内容):

1.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在途物资、发出商品等。

3.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应作为“工程物资”进行核算。

4.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完成或修理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为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等作为企业存货核算。

5.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6.下列项目属于企业的存货:

(1)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

(2)已经取得商品所有权,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

(3)委托加工物资;

(4)委托代销商品;